随着国际海事组织(IMO)不断加强对船用燃料硫含量的限制,低硫燃料的种类和命名日益多样化。特别是在2015年排放控制区(ECA)硫限降至0.10%之际,除传统的船用清洁燃料外,市场上涌现了众多不属于典型船用气油(MGO)的新型低硫燃料。这个现象引发了术语上的混乱,也给从业者和买卖双方带来了理解上的障碍。为了理清这一复杂局面,了解ULSFO RM/DM与VLSFO RM这些术语背后的含义和区分标准势在必行。 UL(Ultra-Low Sulphur)和VL(Very Low Sulphur)是最直观的区分依据,分别代表极低硫含量和非常低硫含量的燃料。ULSFO一般指硫含量最大为0.10%的燃料油,而VLSFO则表示硫含量介于0.10%至0.50%之间的燃料。
RM和DM则代表了燃料在物理性质及存储使用过程中的重要分类,RM代表残渣船用燃料(Residual Marine),而DM则指蒸馏船用燃料(Distillate Marine)。这种区分关键在于燃料是否需要加热存储。残渣类燃料通常粘度较高,需加热保持流动性;蒸馏类燃料粘度较低,无需加热即可使用。 ISO 8217作为国际船用燃料质量标准,虽然为海事燃料的分类和参数设定了基本框架,面对新兴的低硫燃料种类仍显得不够完全适应。传统的蒸馏与残渣燃料表并未涵盖某些粘度异常或混合型的新型燃料产品。在2015年之后,市场上出现了诸多不完全符合标准某几项指标的新燃料,导致供应商为了顺利销售,往往在名义上将其归类到残渣等级,如RMD 80或RME 180,大多基于粘度超过蒸馏品种的限制。
这些非典型燃料的出现,也让"超低硫燃料油"这一术语的使用产生分歧。有些业内人士认为,只要燃料不属于蒸馏品,它就应归为残渣燃料;但一些含有蒸馏性质且粘度较高的燃料则模糊了这一界线。有人提出以"创新燃料"或"混合燃料"来描述,然而此类燃料仅为炼厂产品的新组合或传统产品的重新定义,并非真正的全新技术产物。为此,国际船用燃料专业组织CIMAC工作组做出明确建议,用简单易懂的分类标准划分燃料类型。 首要区分标准是"是否需要加热"。凡需加热以保持流动性的船用燃料均列为残渣船用燃料(RM),反之则归为蒸馏船用燃料(DM)。
其次,依据硫含量区间,0.10%及以下的燃料归为ULS(超低硫),介于0.10%至0.50%之间的称为VLS(非常低硫)。结合这两点即可形成清晰的燃料命名法,如ULSFO RM指的是超低硫残渣燃料油,ULSFO DM是超低硫蒸馏燃料油,VLSFO RM和VLSFO DM则分别代表硫含量介于0.10%-0.50%的残渣与蒸馏燃料油。 MARPOL公约第六附则对船用燃料总体统称为"燃料油"(Fuel Oil),因此所有新型低硫燃料也可归入"燃料油"范畴,避免名词混淆。从实际生产和贸易角度看,仍保留诸如DMA、DMB、DMC等蒸馏燃料等级,以及RMG 380等重质燃料等级名称,以确保与现有ISO 8217标准兼容。 随着环境法规日渐严格,船用气油细分出ULSGO与LSGO,分别代表极低硫燃料油和常规MGO,ULSGO通常源自陆用汽车柴油市场,硫含量极低,仅10到15ppm(即0.001%-0.0015%)。这一区分有助于界定燃料来源及适用场景。
最新ISO 8217版本还新增了DF(Distillate FAME)表,允许燃料中含有高达7%的脂肪酸甲酯(FAME),反映出生物燃料成分的引入对于船用蒸馏燃料的影响及认可。结合生物成分效应,低硫燃料的适航性及环境表现得到进一步保障。 深入理解ULSFO RM/DM与VLSFO RM/DM的术语分类,不仅有助于船东、燃料供应商和监管机构在采购、储存、使用及合规检查中精准沟通,也为绿色航运发展和技术升级打下基础。正确界定燃料是否需加热存储与否,可有效避免设备故障风险,保障船舶安全运营。硫含量区分则直接关系到燃料的环保标准符合性,避免因超标带来的经济罚款和声誉损失。 未来,随着2020年全球0.50%硫限标准的全面实施,低硫燃料供应链将更加复杂多元,规范统一的术语显得尤为重要。
行业组织和标准机构的协作推动,确保术语简明且切合实际操作需求,使市场参与者能够迅速识别燃料特性,优化采购决策和安全规范。 海运作为全球贸易的重要运输方式,推进低硫燃料的合理应用对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和保护海洋环境具有重要作用。理解燃料术语是迈向绿色航运的第一步。随着法规趋严和技术进步,业内对于燃料品质及使用规范的认知也将不断深化,助力全球航运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