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一直是现代民主社会中备受重视的基石之一。然而,随着社会多元化和信息传播的便捷,伴随而来的是对语言伤害力的重新审视。"Speech is not violence"(言论非暴力)这一观点,恰恰在当下引发了激烈的争议和深入的反思。本文以此观点为切入点,通过多维度分析,回应该观点的不足,探讨语言与暴力间的复杂关联以及法律与现实中存在的张力。首先,有必要明确法律定义与语言现实的区别。法律界定的"暴力"通常指代"有意图的身体伤害",目的是为了便于执法和司法审判,强调具体性、可执行性和限定性。
然而,语言的形成和运用远比法律定义更为复杂和幽微。语言不仅是信息传递的工具,更是权力运作的重要载体。历史与词源学告诉我们,"暴力"一词起源于拉丁语violentia,含有"猛烈、激烈、侵犯"的意义,远非单指物理伤害。将暴力简单局限于物理力量,不仅忽视了语言所带来的精神和身体上的连锁反应,也忽视了其在社会结构中被广泛利用的特性。语言能够违背他人的自主权,侵犯个体的内在体验与边界。通过断言他人的内心状态或本质属性,语言实际上行使了一种权力,剥夺了对方自我定义的权利。
此类"语言暴力"不仅是简单的冒犯或伤害,更是一种对个体主观世界的侵犯。相关的非暴力沟通法则强调,"我"语言的使用在尊重他人自主与感受方面具备重要作用,避免了对他人内在状态的强加,从而为真正的对话创造安全空间。此外,忽略语言在制度及权力体系中的作用,也是将"言论非暴力"观点推向极端的不全面表现。历史上,语言被用作工具,配合司法、医学等制度,造成了实质的身体伤害。例如,1950年代某些男性通过精神病学机构,将配偶的正当情绪标签化为"歇斯底里",进而实现强制收治和药物治疗,言语成为间接施加身体暴力的媒介。又如法律诉讼中虚假的指控,语言直接导致无辜者的人身自由被剥夺,可能甚至危及生命。
这类语言引发的连锁伤害,显然超出传统物理暴力的范畴。科学研究也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表明负面言语不仅仅是情绪上的创伤,其生理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持续的语言攻击会激活人体的压力反应,导致皮质醇水平升高、免疫系统受抑制、炎症反应加剧,甚至心血管疾病和细胞老化的风险增加。换言之,言语带来的伤害能以慢性、隐性却真实可测的形式对身体造成损害。这种生物学上的事实挑战了传统狭隘的"暴力仅指身体力量"定义。理解语言在暴力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也需要意识到暴力的多层次和多形态。
语言有时直接作为暴力的触发点;有时作为决策链条中的关键环节,促使暴力实施者采取行动。语言的作用从直接命令到间接影响,一个复杂的光谱呈现在我们面前。因此,与其简单辩论语言是否为暴力,不如深入探讨其参与程度以及社会对这些影响的容忍限度。语言如同双刃剑,既能疗愈也可致伤。其道德属性依赖于使用者的意图和情境。正如我们接受拳击等具有暴力性质的体育活动因其社会价值而合法存在,语言的潜在"暴力"也需要放在更宽广的社会语境和价值权衡中考虑。
另一方面,机构层面利用语言施加控制的现象亦不可忽视。针对揭露事实的个体施以污名化、病理化等语言打压,其背后是权力试图维持现状的暴力手段。这种通过机构语言和制度化的压制,更显露了言语暴力的制度根源以及其对身体自主权的侵犯。对于法律与暴力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本身是国家"使用合法暴力"的体现。法律体系依赖于暴力威慑保证执行力,言论管制也免不了依赖国家暴力。然而,诉诸法律原则却常常掩盖了语言与暴力之间实际的复杂互动。
既然法律本质带有暴力属性,那么对"言论非暴力"的简单主张显得尤为苍白。更为现实和诚实的态度在于承认语言的暴力潜力,但基于维护言论自由和民主讨论的社会价值,社会必须容忍一定程度的语言暴力。这是一种权衡而非否认。正如持枪权利引发的牺牲与风险共存一样,言论自由的存在同样不能避免个体因语言伤害而遭受损失。这种宽容并非全然放任,而是呼吁对语言暴力的适度规制,比如通过反言论、社会舆论压力或极端情况下的法律干预,实现对伤害的限制。文化和宗教传统中也认识到语言的力量。
如《圣经·雅各书》中"舌像烈火"之说,历来强调语言既能造福也能毁灭。这些古老智慧提醒我们,否认语言的伤害力是对历史与人性的忽视。综合来看,回答"言论是否是暴力"的问题不应局限于法律条文或表层释义,而应承认语言的多维作用和复杂后果。语言可以是暴力的成分,也能成为治愈的桥梁。社会的任务在于构建更加细致、现实且负责任的框架,引导公众理解并管理语言的力量。保护言论自由与承认语言伤害并不矛盾,而是对民主社会包容性和智慧的考验。
未来的讨论需要摆脱二元对立,注重多方对话,坚持基于证据和同理心的交流方式,共同塑造一个既尊重个体尊严又充满活力的言论环境。只有如此,语言才能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正面力量,而非伤害与压制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