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作为人类文化中最为普遍且深远的现象之一,贯穿了人类历史的演变和文明的兴衰。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在所有已知的文化中,几乎没有哪个社会从完全无神论开始,这一事实引发了学界对宗教认知基础的广泛关注。认知科学宗教学(Cognitive Science of Religion,简称CSR)正是这样一个跨学科领域,试图通过心理学、哲学、神经科学和人类学等学科的融合,解开宗教信仰产生的认知机制和演化意义。 宗教的定义一直充满争议,传统上主要有实质性定义、功能性定义和通缩性定义三种。实质性定义试图通过界定宗教的核心特征如“信仰灵性存在”来理解宗教,功能性定义则强调宗教在社会或个体生活中的作用,如团结社区或规范行为,而通缩性定义则认为“宗教”是西方文化的特殊产物,难以用统一的标准概括所有文化中的宗教现象。认知科学宗教学则摒弃试图给出一个一刀切的“宗教是什么”的答案,而是聚焦于宗教的共同特征,例如仪式、超自然信仰与道德体系,试图挖掘潜藏于人类认知之中的共通模式。
该领域的研究基础建立在双系统认知理论之上,即大脑认知活动划分为快速自动的系统一和缓慢理性的系统二。系统一负责直觉、快速反应和自动化处理,系统二则涉及有意识、深度思考和反省。宗教信仰的形成和维持正是这两种系统复杂互动的结果。系统一中存在诸多天生的认知倾向,如目的论推理和超活跃的代理检测装置(HADD),形成了对世界及其背后原因的直觉理解;系统二则负责形成明晰且结构化的宗教教义和有意识的信仰表达。 目的论推理指人们倾向于将事物视为有意图和目的的产物,这种推理在儿童中尤为明显,他们常常用“为了什么目的”来解释自然现象,比如为什么石头尖锐,孩子们可能直观地认为是为了让动物不坐上去。成年人在有时间思考时会抑制这种推理,但在压力、焦虑或认知负荷加重时,这种直觉推理会重新浮现。
这样的认知倾向在演化上具有适应优势,因为它帮助人类理解和预测环境中的意图,尤其是在社交互动中,因此与宗教中对超自然目的性存在的信仰相契合。 代理检测装置的超活跃性是另一种认知偏向,促使人们在模糊或不确定的环境中倾向于误将非代理事件解读为有意图的存在。例如,听到树丛中声响时,人们更可能假设有捕食者,而非单纯风声。这种“宁愿误判也不漏判”的策略保护了我们远离潜在威胁,演化上意义重大。这个机制在宗教现象中体现为对神灵、鬼怪等超自然代理的普遍信仰。 心理本质主义是指人们天生倾向于将物体和生命体归类于某种不可见的“本质”,这种认知模式解释了人们为何容易接受如灵魂或神圣本质等宗教思想。
例如,关于古希腊英雄忒修斯船“同一性”的悖论,人们普遍认为尽管组成部分更替,船的“本质”却保持不变,这种对本质的不变性的直觉同样影响着宗教中灵魂不灭、身份持续的观念。 公正归因推理则反映了人们天然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德秩序,这种认知模式从儿童时期即显现,并在成熟的社会环境中通过文化和教育进一步强化。尽管科学角度显示这种因果关系并不普遍存在,但作为维系社会合作和规范行为的心理基础,它在宗教伦理中扮演关键角色,解释了人们为何执着于道德正义和来世审判的信仰。 宗教认知的另一显著特征是反映在直觉理念与反思信念并存的模式中,不同文化和个体根据情境的不同,灵活使用自然和超自然解释,在面对意外事件时,往往会同时接受甚至混合两种解释框架。例如,非洲的阿赞德族人明明知道粮仓倒塌是白蚁破坏,但若有人因此受伤,他们更倾向于将原因归于巫术。这种“共存推理”不仅体现了认知的复杂性,也揭示了宗教解释在处理社会意义和威胁时的独特作用。
关于来世信仰的起源,CSR将其归因于上述认知机制的交互作用。心理本质主义使人们易于接受个体身份的持续性,即使在身体和精神发生变化时;心理理论(Theory of Mind)使人难以停止把死者当作有心理活动的存在;离线社会推理能力让人们能够想象离开视线的个体依然存在。这些认知功能组合产生了广泛的来世信念基础,使人类普遍发展出关于灵魂不灭和死后生活的设想。 最受关注的理论之一是“最小反直觉概念”理论,指出带有轻微违背常识特征的概念更易于记忆和传播。以幽灵为例,它基本符合我们对人的认知框架,但其无实体的特质打破了直觉预期,因此具有文化传播优势。尽管该理论解释了许多宗教符号和神话的传播,但其有效性存在争议,证据尚不充分。
关于宗教与道德的关系,研究表明道德能力并非宗教独有。婴儿和非人灵长类动物表现出基本的“好坏”区分和公平感,说明道德感是进化适应的产物。然而,宗教提供了道德信念的系统化解释和社会监督机制,有助于道德规范的维护和群体合作的增强。诸如宗教神明全天候监视的信念可以提高个体的行为规范性,促进更广泛的社会信任和合作。 从功能主义角度看,道德是一种促进协作的机制。人类作为高度社会化物种,依赖合作求生存,因此道德认知结构旨在加强集体内部的合作与和谐。
这与宗教规范及其促进群体合作的社会功能相契合。 “大上帝”理论提出,具有道德规范和全能特征的神祇出现,是支持大型复杂社会合作的核心因素。大上帝的道德关注与严厉惩罚提高了社会成员的守法和合作意愿。然而,现实中如斯堪的纳维亚等世俗社会的高合作度提示,宗教并非合作的唯一基础,其历史角色更多是形成初期合作网络的重要推动力。 仪式在宗教中的角色研究揭示了其多元作用。白豪斯的“宗教模式论”将仪式划分为“教义模式”和“影像模式”,分别适应大型和小型社会的不同需求。
仪式的重复性和情感强度有助于巩固内部成员的信念和归属感,同时降低焦虑提升心理控制感。仪式常常具有显著的成本,成为展示诚意和可信度的信号,强化群体信任。 形成仪式行为的机制或许与多巴胺系统有关,在无法控制的回报出现时,大脑错误关联特定行为与奖励,从而形成习惯化的仪式动作。这种认知偏误不仅帮助个体缓解不确定性引发的焦虑,也促进了群体中成员间的紧密联系和合作。 关于宗教的进化本质,学界存在两派争论。一派认为宗教是适应性特征,直接因其促进健康、道德和合作而受选拔保留;另一派视宗教为认知倾向的副产品,这些倾向最初并非为了宗教而进化,但因宗教正好利用了这些倾向而得以传播。
两种观点如今趋于融合,认为宗教既是认知副产品,也在文化演化中获得了适应优势。 上述认知科学宗教学的研究成果,对宗教信仰的科学理解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它们既不完全支持宗教信仰的超自然真实性,也不单纯将其视为幻觉或错误,而强调宗教如何根植于我们独特的认知结构,是人类对复杂世界理解和社会整合的自然产物。对于宗教者而言,认知科学的发现或可被解读为上帝设计的证据;对于无神论者,这些发现则表明宗教信念源于大脑的认知机制。 在快速变化的现代社会,理解宗教的认知基础不仅有助于科学和哲学的交融,也为文化多样性和社会和谐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持。研究显示,人类大脑对宗教有着天然的认知映射,这让宗教长期存在并成为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深刻影响着我们对意义、道德与存在的理解。
面对这一复杂且引人入胜的领域,我们正站在深入探索宗教认知奥秘的前沿,未来的研究有望进一步揭示人类心灵与宇宙信仰之间神秘而紧密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