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美国的政治震荡令世界再次关注宪政稳定性。许多人以为"那种事情只会发生在他国",英国长期以来也抱有类似优越感:英国政治传统成熟、议会制度稳固、法律职业与司法独立度高,极端权力掠夺的风险似乎不大。然而,正如历史上多次意外突发事件提醒我们政治并不保本,英国宪制的脆弱性在结构和惯例上存在若干明显缺口,足以在特定政治条件下被迅速利用并造成广泛而深远的破坏。要理解为何英国宪法在某些方面比美国更容易受到威胁,需要从若干基本差异出发进行比较与分析。首先是宪法形式问题。美国拥有成文宪法,明确规定了权力分配、基本权利与制衡机制,并通过司法审查将立法与行政行为置于宪法之下。
成文宪法虽然并非绝对防弹,但为权力滥用提供了法律上和程序上的门槛。英国则长期以来依赖不成文宪法体系,由成文法、宪制惯例、司法判例和皇家特权等混合构成。议会主权原则在英国宪制中占据核心地位,理论上意味着议会可以通过普通法案改变任何法律安排,缺少类似美国宪法那样的根本性法律屏障来制约临时多数的冲动。其次是国家结构差异。美国的联邦制在实践中为权力滥用提供了天然防火墙:各州拥有独立的立法与行政权力,可以在联邦层面出现极端政策时提供抵抗和缓冲。不过英国是高度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与行政机构有更集中和直接的控制力。
一旦中央信念发生转向,中央可以在短时间内通过法律、行政命令和资源配置影响全国范围的政策与机构运行。再看行政权的现实操作空间。英国仍遗留大量源自皇家特权的行政权力,尽管这些权力在技术上属于"王权",但实际上由首相与内阁行使,且往往不需要显著的议会审批。首相对外交、军事部署、赦免等关键领域的控制为潜在滥权提供了工具。与之并行,所谓的"亨利八世条款"赋予部长庞大的委托立法权力,允许通过法令或附属立法(statutory instruments)对既有法律进行实质性修改,而无需通过普通立法程序的完整审议。换言之,英国行政部门可用大量既有法律漏洞与授予的裁量权,以行政手段快速推动重大政策改变。
这与美国行政命令的力量有相似之处,但在英国的无须司法前置审查与议会多重阻截,使得行政行为可以更为迅速且广泛地影响法律结构。司法权的独立与制衡在两国也展现出不同面向。美国联邦法院体系、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和联邦法官长期任职形成了较为稳固的法律防线,尽管政治化风险存在,但在历史上确实限制了部分超越宪法范围的行政或立法举措。英国在司法上亦有独立法院,但在宪法上的受限性更明显:议会主权理论上优先于普通司法审查,法院往往在涉及时政敏感的宪制问题时采取克制姿态。此外,英国的法律顾问与司法体系与政府行政机构联系紧密,相互依赖的工作生态在平时有助于治理效率,但在面对蓄意推进非法或灰色操作的政治团队时,也可能被"合规化"的策略所削弱。政治文化与惯例同样构成关键因素。
宪制的健康不仅依赖法律文本,更仰赖政治参与者对规则的尊重与自我约束。若政治精英普遍信奉"胜者即治"的逻辑,惯例与所谓的"政治道德"便容易崩塌。美国近年的经验表明,制度漏洞与不可预见的政治组合会让惯例失去约束力。英国并非免疫,议会多数的集中性与内阁主导的政治传统意味着在胜选之后,执政方可以快速重塑规则。历史上英国内部若干领导人的短期冲击证明:并非只有极端才能带来宪政风险,能力强、准备充分且目标明确的政治团队就足以在短期内完成大量法律与行政改造。实际案例与可能路径不难想象。
一个拥有坚定议会多数的政府可以通过委托立法、紧急法案或调整公共机构的任免机制,迅速改变移民法、选举管理、媒体监管与司法任命等领域。通过更积极地使用附属立法工具,许多政策能够在绕过深入议会审议的情况下落地。换句话说,英国的法律框架在速度与灵活性上的优势,也成为潜在的滥权工具。值得注意的是,英国并非从未出现过"幸运"因素让极端方案搁浅。过去一些首相或其顾问因经验不足、内部纷争或外部制约而未能完成潜在破坏性的议程。将"运气好"作为制度安全的主因并非长久之计。
政策制定的准备性在其他国家已有先例:研究机构与顾问团体可能已经汇总大量可被利用的委任权清单,致力于在执政初期通过"一揽子"法令完成深刻变革。美国那样的行政令清单在英国可以通过大量已存在的法律空隙以更广阔的方式实现。面向未来,英国有什么可行的修补路径?首先,法律与程序上的局限可以被设计为更难以快速逆转。对亨利八世条款进行系统审查与限制,通过立法明确哪些领域不得通过附属立法做实质性修改,能在短期内提高临时政府的操作成本。将皇家特权置于法定框架下,明确行政行动需经议会或司法审查,也可削弱首相集中权力的可能性。其次,改革上议院、减少首相的任命权与政治化任命机制,能在结构上减少对政府的直接控制,恢复更有力的装置来延缓或阻挡草率政策。
上议院若能以更具代表性与独立性的方式重构,则能提供实质性的立法审议与问责。再次,强化行政法与司法审查权,提升法院在宪政争议中的主动性与透明度。赋予法院更明确的审查权限,保护基本权利不受议会简单多数侵蚀,能促进法律与政治之间更健康的张力。除了法律修补,政治与社会防御同样不可或缺。选举制度改革(如引入更具代表性的比例代表制)可能降低单一政党在议会中获取绝对控制的概率,分散权力可以在制度层面减少"一党独大"带来的风险。加强公务员中立性、独立监察机构与媒体监督也能提升制度的韧性。
最关键的或许是培育一种更具宪法意识的政治文化。公众对基本权利的关注、对权力滥用的警觉以及对制度变动的及时反应,才是长期有效的防线。教育、媒体与学界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不可忽视。对英国而言,改革并非容易。许多当前的安排为掌权者提供了便利,短期内他们往往既无动机也无利益去削弱已有优势。因此,宪政修复既需要在政治高峰期推动立法,也需在党派与公众间建立跨越性的共识。
展望未来,英国应当正视其宪法脆弱性的现实。将这种脆弱性视为"外来危险"或"仅会在他国发生"的幻想,将可能使社会在面临真正的威胁时措手不及。美国的动荡提醒我们,制度的防线并非固若金汤,只有通过立法、结构与文化的多层次修补,才能减少权力被迅速滥用的可能性。勇于改革并非对传统的不忠,而是对民主与宪政的负责。英国拥有悠久的权力制衡与法律传统,正是凭借这些传统进行自我更新才可能确保未来的稳定。当前的政治时机也许不完美,但拖延修复只会在下次政治风暴来临时放大损害。
若要避免"那种事情"发生在本土,必须在制度层面种下更多防护、在政治文化中培养更多的自我约束,并通过公众参与将宪政的守护从少数精英扩展到社会更广泛的成员。唯有如此,英国才能在全球政治震荡中守护住其法律与民主的核心价值,而不是将希望寄托于运气或对手的无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