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商务部部长霍华德·卢特尼克(Howard Lutnick)向媒体表达了其希望联邦政府能够获得由高校专利所产生收益一半的强烈意愿。这一提议迅速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尤其是在科研界和高等教育领域引发了诸多争议。卢特尼克部长在接受Axios采访时强调,既然大量科研资金来自美国纳税人,就应让联邦政府共享由此产生的专利收益,避免"资金投入百亿美元,结果政府分文未得"的现象。他指出,如果美国政府为科研项目提供资金、实验室和其他资源,那么纳税人理应获得至少一半的收益回报。然而,现行的美国高等教育科研专利制度则是依据1970年代通过的《贝尔-多尔法案》(Bayh-Dole Act),该法律赋予高校和发明者在联邦资助研究成果中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所有权。该法案极大促进了科研成果向市场转化的积极性,使大学成为创新的重要源泉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桥梁。
对现有机制的这一重大改革提议,自然引发了大学界的强烈反对。美国大学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Universities)副总裁兼政府关系顾问凯特·哈德森(Kate Hudson)明确表示,此举将严重削弱高校与企业间的合作关系,破坏过去45年来美国科技转移取得的成果。她警告说,这种政策如果得以实施,必然扼杀创新动力,最终令美国公众成为最大的输家。高校专利不仅仅是一纸证书,它是推动新药物研发、先进技术产业化以及新型解决方案投向市场的重要驱动力。许多创新成果依靠高校与私营企业的紧密合作以及知识产权带来的激励机制,才能转化为实际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卢特尼克部长的观点虽然反映了纳税人希望看到直接回报的普遍心声,但其提出的政策框架缺乏对专利生态系统复杂性的深入理解。
专利技术的商业价值不仅取决于发明本身,更涉及研发、市场推广、产业化等环节的巨大投入与风险承担。因此,让政府直接获得一半利润,可能会减少大学和研究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削弱大学作为技术孵化器的核心作用。同时,此变革也面临法律层面的重大挑战。《贝尔-多尔法案》长期被视为支持创新和技术转移的基石,如何在不违背该法律精神的前提下实现政策调整,是欧美政策制定者需要认真研判的问题。假如政府硬性分割高校专利收益,需制定全套合理的法律和财政配套措施,以避免副作用和创新链条的断裂。对此,行业观察人士指出,美国科技创新生态面临自冷战以来最严峻的结构性考验。
全球科技竞争激烈,美国必须在保持基础研究投资力度的同时,保护并不断激励多元创新主体,尤其是高校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过去四十多年,美国高校科研专利带动的创新成果对国家经济贡献巨大,从医药、生物技术到信息技术、绿色能源领域,都表现出不可替代的战略价值。简而言之,保障科研者和大学在成果转化中的合理收益,是维持创新系统持续良性循环的关键。纳税人权益固然重要,但如何平衡多方利益,确保科研生态稳定健康发展,是政策制定的核心难题。政策倡导者们建议,不应简单通过收益分成的方式来解决科研资金回报问题,而是应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优化政府资助项目评估机制,加强高校与私企合作,促进技术成果快速有效产业化。同时,提升科研成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让公众更直观了解到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创新带来的社会价值,也能更好促进社会对科研投资的理解和支持。
未来若能在创新投入回报机制上实现合理改革,将有助于增强国家创新竞争力,推动美国科技创新复兴。但首先需要政策制定者广泛听取高校、企业及社会多方面意见,科学设计配套法规,促进合作共赢格局,避免简单的利益瓜分给创新带来破坏。总之,美国商务部长提出的高校专利收益分成提议,为当前科技创新政策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如何在尊重历史法律框架和积极促进创新转化之间找到最佳平衡,将决定美国未来在全球科技领域的领先地位。各界期待通过理性对话和制度创新,共同推动高校科研成果转化迈向更加公平、透明和高效的新阶段,为广大纳税人带来实际的经济与社会回报,同时保障创新活力持续释放,塑造国家科技竞争力的坚实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