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加密资产从一种实验性技术迅速演变为必须纳入宏观审慎与银行监管框架的重要金融变量。面对CBDC(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受监管稳定币和代币化传统资产的兴起,巴塞尔委员会在2022年发布了针对加密资产的审慎处理指引,旨在以"同类活动同等风险同等监管"的原则,明确银行持有和交易此类资产时的资本计量与风险管理要求。理解这些新规的要点及其对货币政策、商业银行业务模式、跨境支付和金融市场的影响,对于监管者与市场参与者均至关重要。本文围绕巴塞尔委员会的新框架,结合CBDC、受监管稳定币与资产代币化的现实进展,系统梳理潜在风险与机遇,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巴塞尔委员会将加密资产划分为两大类以便差异化监管。被认定为具有有效稳定机制或直接反映传统基础资产风险的资产,属于低风险的Group 1,可按其基础资产的风险权重计提资本;而无法满足分类条件的未经担保加密资产,归入高风险的Group 2,通常需要极高的风险权重以限制银行敞口。
这一划分意味着CBDC与符合条件的受监管稳定币以及代币化的传统债券、存单等,有可能被视为Group 1,从而享受接近传统法定货币或同类证券的资本待遇;反之,比特币等未经担保的代币面临严厉资本惩罚,银行主动回避的动力明显。 CBDC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呈现出多元化路径,既有零售CBDC面向个人与商户,也有批发CBDC聚焦于银行间结算和跨境流动。零售CBDC作为法偿货币,若广泛被公众接受,可能改变传统存款结构,压缩商业银行的负债端并影响信贷供给和利差。相对地,批发CBDC提供实时结算与降低对手风险的优势,可促进跨境金融互联,但也带来监管协调与合规风险。商业银行需重新审视资金来源结构,提升技术基础设施以支持数字钱包管理、账户互操作与实时清算。 受监管稳定币在巴塞尔规则下须满足多项条件才能归类为Group 1,包括通过赎回风险测试、接受监管与审慎资本流动的审查、并以低市场与信用风险的资产作为储备组合。
赎回风险测试要求稳定币在极端压力情形下仍能维持兑付能力;监管机构需对发行实体实施持续监督。这使得多数现有稳定币难以直接获得监管认可,但也为银行与受监管金融机构发行"合格稳定币"提供了路径。历史上某些司法辖区允许合格银行发行地方货币替代券或券别,本质上为稳定币发行提供了制度范式参考:通过在中央银行或监管指定账户存放等值储备,实现可兑换性与信用保障。 在跨境支付与合规方面,随着各地加强AML/CFT(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规则,加密资产的匿名性与去中心化特性正被显著压缩。欧盟的MiCA法规中有关转移信息要求(Transfer Regulation)即规定所有跨境加密资产转移须随原始发起方与受益方详细信息,体现了监管对可追溯性的硬性要求。对于CBDC与受监管稳定币的跨境流动,银行与监管者必须在KYC/合规数据交换、隐私保护与国际合作之间找到平衡。
批发CBDC在多边中央银行项目(如Project mBridge、Project Mariana等)中的试点证明,自动化市场做市(AMM)与互操作协议可实现高效的跨境流动性分配,但大规模推广仍依赖法律互认与互信机制的建立。 代币化传统资产是另一个受巴塞尔规则启发的重要趋势。严格的巴塞尔III资本与流动性要求促使银行在追求资本效率与收益结构调整时,越来越倾向于将信贷资产或债券以代币形式发行或分拆,并通过发行资产参考代币(asset-referenced tokens)向客户或市场转移风险或筹集资金。与传统的资产证券化相比,代币化强调区块链登记、可编程合约与实时结算,能够提高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并拓宽投资者基础。若代币化产品被监管认可为代表对应传统资产的权益,银行在资本计量上可按基础资产的风险权重处理,进而释放资本空间或将高资本要求的贷款转化为轻资本负担的可交易产品,从而提升费基收入。 然而,代币化并非没有风险。
技术风险与网络安全成为核心考量,数字钱包私钥的管理、智能合约漏洞、托管与清算责任的界定,都会影响资产的法律属性与投资者保护。此外,跨市场与跨司法辖区的监管协调不足,可能导致监管套利,进而带来系统性风险。因此,监管者需要制定清晰的法律框架,明确代币所有权、托管责任、破产隔离与信息披露义务。 CBDC与受监管稳定币的推广也会对中央银行外汇储备与宏观政策工具集产生影响。若监管允许通过银行渠道发行与外币挂钩的受监管稳定币,发行实体须先将相应外汇或法币存入中央银行或受监管账户,从而对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产生直接影响。对于一些依赖外汇储备管理与汇率稳定的国家,稳定币机制可能成为补充工具,帮助扩充流动性并改善外汇干预的执行效率。
但同时也可能改变资本流动性动态,使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更为复杂。 对商业银行而言,面对CBDC与合规稳定币的挑战与机遇,既要防范存款外流的流动性风险,也要抓住代币化带来的服务转型机会。银行可着力于发展安全便捷的数字钱包服务、打造代币化资产的发行与托管能力,转向更加依赖交易与咨询等费收入的业务模式。与此同时,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的内控与合规体系,确保在参与代币市场时能够满足资本充足、流动性覆盖以及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 监管层面需要在保护金融稳定与鼓励创新之间取得平衡。统一监管标准、加强跨境监管协作与信息共享、明晰代币法律地位、以及推动行业技术标准(包含钱包互操作性、结算协议与KYC数据接口)是关键要素。
尤其在跨境场景中,建立中央银行间的信任与结算机制,对于保证批发CBDC与合格稳定币的可用性与安全性至关重要。 最后展望未来,CBDC、受监管稳定币与代币化传统资产的融合可能重塑全球金融市场的结构。外汇市场、债券市场与交易基础设施都将迎来数字化重构,交易对手与清算中枢可能从传统托管机构逐步扩展到以中央银行与受监管金融机构为核心的数字结算网络。市场参与者应提前部署技术与合规能力,监管机构应推动逐步可行且具包容性的规则体系,以实现创新红利的同时守住系统性风险下限。只有当技术可信、监管明确且国际合作到位时,数字资产带来的效率提升与普惠潜力才能真正转化为长期的金融稳定与增长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