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美國殘障工人的薪資保障問題受到廣泛關注。拜登政府曾提出一項規則,試圖逐步終止根據《公平勞動標準法》(FLSA)第14(c)條款而允許部分雇主支付給殘障員工的次最低工資。這項舉措反映出政府希望促進殘障人士的公平就業,消除不公平薪酬待遇的意圖。然而,美國勞工部在2025年7月7日宣布撤銷這項規則,這一決定引發了許多討論和爭議。本篇文章將深入探討勞工部撤銷該規則的背景、法律根據、社會反響以及其對勞動市場中殘障工人的長遠影響。 美國公平勞動標準法第14(c)條款由來已久,該條款允許符合資格的雇主申請證書,支付那些因身體或精神障礙而生產能力受限的工人低於聯邦最低工資的薪酬。
該條款目的在於保留就業機會。長期以來,這種次最低工資制度受到兩極評價。一方面,支持者認為它為部分殘障人士提供了就業渠道和社交機會;另一方面,批評者則指出這種制度容易被濫用,剝削勞動力價值,並阻礙殘障人士平等薪資和尊嚴的實現。 拜登政府的終止計劃,契機來自於2020年美國民權委員會的分析報告。報告建議逐步廢除14(c)條款,原因之一是許多領有該條款證書的工人的殘疾等級並未明顯低於在競爭性的綜合就業環境中工作的殘障人士,暗示存在薪酬歧視問題。此外,越來越多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開始通過立法,禁止或漸進式淘汰支付次最低工資的制度。
部分雇主也自發選擇不再使用此類薪酬安排。基於這些動態,拜登政府於2023年12月宣布新的規則,計劃停止發放新的14(c)證書,並給予已領有證書的雇主三年的緩衝期逐步結束次最低工資支付。 然而,2025年7月,勞工部以收到超過17,000份公眾意見為依據,認為仍有相當數量的殘障人士依賴14(c)證書制度維持工作,且該制度乃國會制定的法案授權,勞工部無權單方面終止。這反映出台面下對於如何平衡殘障人士就業權益與薪資公平性的複雜態度和挑戰。勞工部的立場強調,雖然多個州已自行淘汰此類制度,但聯邦層級法規依然存在剛性約束,未經國會修法無法變更。此外,據統計,截至2024年,仍有超過四萬份有效證書在使用中,表明此政策在現實勞動市場中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思考此問題不能僅從法律層面切入,社會文化與經濟環境的多重因素同樣不可忽視。首先,殘障人士的能力和需求多樣化,有些因為障礙較重,仍需要特殊工資待遇以保障其就業權利。許多殘障工人及其家庭擔心若無適當的薪資安排,可能遭遇失業或被迫離開工作場所。其次,部分雇主指出,若完全取消14(c)制度,將難以承受提高工資所帶來的財務壓力,尤其是那些以提供特殊職業訓練和就業支援為主的組織。經濟實體的運作限制直接影響到殘障工人的實際就業機會。 再者,該議題凸顯美國社會對於殘障人士平權觀念的持續雕琢。
儘管近幾十年來殘障權益推動取得重要進展,如何兼顧保護弱勢群體的就業機會與維護其勞動價值仍然是一項困難課題。拜登政府企圖透過規則更新來實現制度性改變的作法,意在引導就業環境轉趨公平,但遭遇聯邦權限與實際需求間的牽制,顯示出制度轉型需考慮多方利益平衡。 在國際層面,許多發達國家已經逐步取消類似於美國14(c)條款的次最低工資措施,並發展出更具包容性的勞動保障架構。這反映出全球趨勢是朝向促進殘障人士全面參與經濟活動,強調合理便利和工作環境調整,以減少歧視和隔離效應。美國的政策走向在這個脈絡中引發關注,尤其是如何符合國際人權標準。 未來發展方面,勞工部是否會在國會修法的推動下尋求更為積極的改革,值得密切觀察。
殘障人士和權益團體呼籲政府應促進更多就業機會和公平薪酬,並強調教育、職業訓練與社會支持的重要性,而非僅僅依靠停止次最低工資制度本身。對於雇主來說,提供多元工作機會與合理工資結構,將有助於打造更具包容性的職場。 總結來看,美國勞工部撤銷拜登政府關於撤除殘障工人次最低工資的規則,反映出台灣在制定殘障勞動政策時所面臨的困難與挑戰。政策制定需在保障就業機會與促進薪資公平間取得平衡,同時必須融合法律、經濟和社會文化等多重角度。未來隨著技術進步和社會觀念演變,對殘障人士權益的保障仍需持續深化,期望透過制度改良及社會支持,推動殘障工人獲得更公平、尊重和可持續的職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