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欧盟监管机构推动对多方联合发行稳定币实施限制的报道,引发全球加密货币与金融监管界的高度关注。据彭博社消息,欧洲体系性风险委员会(ESRB)建议对在欧盟与非欧盟共同发行的稳定币予以限制,此类建议虽非具法律约束力,却可能对监管实务与市场参与者带来深远影响。解读该建议的逻辑、评估对行业的潜在冲击并思考可行的监管与合规路径,对于理解欧洲乃至全球稳定币监管走向至关重要。为何监管机构对多方发行稳定币有顾虑?核心在于金融稳定性与主权货币保护。多方或跨境发行的稳定币通常牵涉到复杂的治理结构、跨国法律适用与资产储备安排,若透明度不足或储备资产出现问题,可能在短时间内引发挤兑、传染效应,进而冲击金融市场稳定。此外,当稳定币规模扩展到足以替代或竞争法定货币的支付功能时,会引发货币主权与货币政策传导的担忧。
欧央行行长克里斯蒂娜·拉加德此前多次强调稳定币监管空白需要补足,以维护欧元区金融体系安全。欧盟现有监管框架与多方发行稳定币的关系值得关注。市场加密资产法规(MiCA)已经对某些类型的稳定币设定了监管门槛,包括对资产支持代币(asset-referenced tokens)与电子货币代币(e-money tokens)的发行、储备、透明披露与合规要求。不过,MiCA更多聚焦于在欧盟境内发行与运营的主体。若稳定币由欧盟外实体或跨地区联合体共同发行,监督与执法面临管辖、信息共享与跨境配合的实际障碍。ESRB的建议意在堵塞这类监管缝隙,推动在法律上更加明确的限制或要求,从而降低系统性风险。
对主要稳定币发行商与市场的即时影响不容小觑。像Circle与Paxos等在欧洲有业务或寻求扩张的机构,若面临多方发行限制,可能被迫调整发行架构或将发行与储备安排本地化。市场上占比较大的美元计价稳定币,如Tether(USDT)与USDC,其对欧盟用户的可得性、结算路径与兑换便利性可能受到间接影响。交易所、支付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也将重新评估对这些稳定币的依赖程度,尤其是在跨境支付、结算与准实时清算场景下的应用。从法律与政治程序角度看,ESRB的建议并非直接成文法条,而是通过影响欧盟委员会、欧洲央行与成员国监管当局,促使后续政策制定。若欧盟理事会或立法机构采纳更严格的限制措施,可能以修正MiCA实施细则、制定补充监管指南或通过新的指令/条例形式出现。
各成员国在国家层面上的接受度、与第三国的外交关系以及经济利益考量,都会影响最终政策的取向与力度。值得注意的是,稳定币多以美元计价,欧盟是否会对非欧元计价稳定币采取相同严格的限制,也牵涉到欧元国际化及贸易便利性的宏观考量。监管收紧的原因之一是为数字欧元的推进创造空间。欧洲央行多年来探索发行由中央银行支持的数字货币,以提供安全、官方的数字货币替代物。欧央行执行董事皮耶罗·奇波洛内谈到,成员国或可望在年底前就数字欧元达成一致,预计可能在2029年前逐步部署。若私营稳定币的跨境发行受限,政策制定者或能为数字欧元的推广提供更清晰的市场边界,有助于维护欧元在数字支付领域的主导地位。
业界对潜在封禁提出的反驳集中在创新与效率损失上。支持稳定币者认为,稳定币在跨境支付、金融包容性与去中心化金融(DeFi)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过度限制或封禁可能导致资本外流、服务断裂以及消费者选择受限。尤其是对于依赖美元计价稳定币作为桥接资产的新兴市场用户,监管收紧可能提高交易成本与结算时间。对此,监管者与行业需在风险管控与技术效率之间找到平衡点。监管合规的替代方案值得深入探讨。
比起直接封禁,欧盟可考虑通过明确多方发行的合规标准、要求在欧盟设立受监管的发行实体、提高储备透明度与审计频率、强化反洗钱(AML)与客户尽职调查(KYC)要求等方式降低风险。对跨境发行实行许可制与信息共享机制,能够在保护金融稳定的同时保留创新空间。此外,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协作,推动制定全球统一的稳定币监管准则,也有助于避免监管套利和市场分裂。对于加密行业的具体应对,首先要提升合规治理与透明披露,包括定期公开储备资产构成、托管安排与审计报告。其次,可考虑将发行与清算环节本地化,设立欧盟许可实体以满足监管要求。技术层面则可通过合约与智能合约设计,确保赎回权、稳定机制与流动性缓冲的合理安排,以降低挤兑风险。
市场基础设施方面,交易所与清算机构应加强同业风险监测与应急预案,确保在市场波动时能够维持清算与结算能力。政策制定者应注重循序渐进与风险导向。对小规模、透明且受监管良好的稳定币,可以采取豁免或简化监管,以鼓励创新与竞争。对规模较大、跨境影响明显的稳定币,则应施加更高的资本、储备与合规要求,同时建立跨境危机处理和信息共享协议。数字欧元的研发与可能发行,亦应与稳定币监管并行推进,以确保货币政策工具与支付系统的整体稳定性。国际层面的协同至关重要。
稳定币本质上具有跨境流动性与网络效应,单一司法管辖区的封禁或严格限制,可能推动业务外移或产生监管套利。欧盟若希望在保护金融稳定的同时保持金融中心地位,应积极推动与美国、英国及其它主要经济体在稳定币监管上的对话与协调,共同制定可执行且具有互认机制的规则框架。展望未来,几种情形均有可能出现。最温和的路径是通过完善现有MiCA框架与监管合作,逐步提高多方发行稳定币的合规门槛与透明度,促使市场自我调整。中间路径可能要求在欧盟境内设立受监管发行实体或托管安排,并对非欧盟参与方设定等效性要求。最严格的情形则是直接禁止某类多方或跨境发行模式,促使市场重整发行架构或转向其他结算手段。
无论何种路径,行业适应与监管执行的效率将决定过渡期的摩擦与最终结果。总结来看,欧盟监管部门对多方发行稳定币的警觉反映了对金融稳定性、货币主权与跨境法律适用等问题的深度担忧。封禁建议尽管尚未成为法律,但足以促使市场参加者提前布局合规与风险管理。对于监管者而言,关键在于设计既能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又不扼杀创新的监管框架。对于行业而言,提升透明度、本地化合规与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将是应对监管收紧的现实路径。未来数年,稳定币的监管将越来越与数字欧元发展、全球金融治理与技术创新密切交织,市场各方应在规则尚未最终明确前,积极准备并参与规则制定的公共讨论,以推动更平衡且可持续的数字货币生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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