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倫敦警方在針對一宗跨國洗錢與詐騙案件的偵查中,沒收了據稱是該犯罪所得的約61,000枚比特幣。該案關涉的犯罪集團被指在2014至2017年間對中國境內超過12.8萬名投資者實施大規模詐騙。犯罪嫌疑人之一鄒敏(音譯)及其同夥在英國被捕並認罪,隨後警方查獲了加密貨幣、現金、黃金與加密設備。時隔多年,被沒收的比特幣價值大幅上升,使得是否依當前市值向在中國的受害者全額賠付成為爭議焦點。 英國財政部與司法部基於刑事收益法(Proceeds of Crime Act,POCA)等規定,面臨兩難:一方面法院可能傾向於按照受害人實際被騙取的原始投資額進行賠償,約為6.4億英鎊(約8.6億美元);另一方面,若按目前比特幣市值結算,61,000枚比特幣的價值可能超過70億美元,出現了超額近64億美元的「財富增值」。部分政府內部有人建議保留這筆超額收益以填補預算缺口,而另有官員擔心此舉會引發長期法律糾紛與制度信任危機,因而指示在未獲法院最終裁定前不要將這些資金納入政府預算。
首先需要理解的法律與程序框架是,根據POCA與相關民事沒收制度,執法機關有權沒收犯罪所得並將其納入國家財政,法院可命令向受害者支付補償。實務上如何衡量補償金額,既牽涉到被騙財產的原始價值,也牽涉到資產在被沒收期間的價值變動如何處理。加密資產的高波動性和市值在時間上的巨大差異,讓傳統的資產沒收與賠償機制作出困難選擇。 從受害者角度看,賠償的核心訴求是回復其原本遭受的經濟損失並獲得合理補償。對於在2014至2017年間被騙取資金的中國投資者而言,他們的損失在當時是以人民幣或等值法幣計算的。如果僅按原始投入金額返還,受害者將無法分享到犯罪所得因市場上漲帶來的額外價值;而若按當前比特幣市值全部返還,不僅會出現政府因代位取得大幅溢價而獲得巨大財政資源的情況,也可能造成道德困境:犯罪所得由政府處分後的大幅增值,是否應由受害者享有,還是屬於國家沒收收益的一部分? 從公共政策和法治角度看,若司法或行政機關允許將超額收益納入國庫,短期內政府可獲得可觀資金,但長期風險包括對國際司法合作信任的侵蝕、對受害者救濟權利的削弱,以及可能誘發其他受害者在不同法域尋求更有利的補償路徑,導致跨國糾紛增加。
此外,若被沒收資產的性質是可投資並且極易增值的金融工具,政府使用沒收資產來填補一般預算可能被視為不當得利或濫用執法成果。 技術與實務層面上,加密資產的處理也帶來一系列挑戰。首先是資產保全與變現時點的選擇。如果政府在早期便將比特幣變現為法幣以鎖定價值,則不存在日後增值的爭議;但將資產長期持有等待升值,則需要解釋持有決策的合理性、風險管理與透明度。此外,比特幣的來源是否完全確定、是否存在其他第三方聲請所有權的法律行動也會延長清算時間。跨境受害者的身份鑑定與賠付分配程序同樣繁瑣,需要法律、外交與執法部門協調,並可能牽涉到中國執法請求與國際司法互助機制。
國際案例可以提供參考。美國司法部近年多次沒收並分配加密資產,且在某些案件中由執法機關將資產變現後設立專項補償基金,用於向受害者支付賠償。這類處理通常伴隨嚴格的受害者認定程序與法庭監督,並有透明的分配規則。相較之下,若將沒收資產直接納入一般財政,將缺乏針對受害者救濟的明確性。 解決此類爭議需要在法律正義與公共利益間取得平衡。可行的方案包括司法裁定下的分段賠付機制:先支付受害者其原始被騙資金的法定等值,加上合理利息或通脹補償,以彌補時間價值的損失;若在後續資產處置中出現超額收益,則透過獨立監督機構按透明程序部分返還給受害者,或設立受害者救助信託,由受害者代表會議與法院監督決定分配比例。
另一種方案是將被沒收的比特幣在法院監管下分批變現,根據變現時點的市場價分階段支付,並在賠付前就計算基礎與稅務影響達成一致。 法律挑戰不可避免。若政府試圖直接保留超額資金,受害者或其代表律師團隊極可能提出民事訴訟,指控政府妨礙救濟權或不當處置被沒收財產。這類訴訟可能在英國和國際法院展開,過程耗時耗費司法資源。法院在裁量時會考量國家安全、公共利益與個人財產保護之間的平衡,但在加密資產這類新型財產面前,現行立法與判例往往不足以直接給出明確答案。 此外,政治層面的壓力也不容忽視。
部分官員可能視此筆超額收益為彌補財政赤字的機會,而民間社會、國際社群與受害者群體則會強烈要求司法公正與受害者優先。媒體報導與公眾輿論對結果也會產生重要影響。若政府被認為在受害者尚未獲得充分補償前就預支或挪用被沒收資產,將損害國家在國際反洗錢與司法合作領域的信譽,進而影響未來跨境執法合作的意願與效率。 在技術治理方面,建議建立專門的加密資產處置與受害者賠償機制。此機制應包含透明的資產估值與變現規則、受害者身份和損失認定流程、法院或獨立監督機構的審查程序、以及跨境協作的法律協議範本。制度化的流程可降低即興決策帶來的爭議,並提高受害者對司法系統的信任。
同時,政府應公開變現與分配的每一步驟,並設立外部審計以確保資金流向清晰可查。 對於受害者而言,儘早建立聯絡與聲索管道至關重要。許多受害者分散在不同法域、缺乏法律資訊或證據難以收集,使得索賠難度陡增。英國政府、司法機關與中國有關部門應透過外交與法律互助渠道協調,確保受害者可以有效提出證據並參與賠償程序。同時,提供法律援助與心理支持,也有助於恢復受害者信心。 總之,圍繞61,000枚比特幣的處置不僅是財務數字的計算,更反映出對司法正義、公平救濟與公共利益邊界的深刻拷問。
短期內,最穩妥的路徑可能是法院依據既有法律框架裁定受害者優先獲得原始損失的合理補償,並同步建立透明的後續資產處置與分配機制,以平衡受害者權益與國家公共利益。長期而言,國際社會需要對跨境加密資產的沒收與賠償建立更明確的一致性規範,減少類似案件中法律與政策的不確定性,確保未來資產追回既有效又公正。 這場圍繞61000枚比特幣的爭議,將成為判斷政府在數字資產時代如何履行司法責任與維護公共利益的一個重要試金石。對受害者而言,一個快速、透明且能夠實際恢復損失的賠償機制,是重建信任與賦權的關鍵;對政府與司法體系而言,如何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兼顧效率與公正,將決定其在國際資產追回領域的聲望與未來合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