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媒体报道称,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通过了一项建议,呼吁禁止在欧盟与其它司法辖区共同发行的稳定币。该建议虽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在欧盟内部与全球加密资产监管讨论中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弹,可能对Circle、Paxos等在欧洲运营的稳定币发行方以及整个稳定币市场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将从政策背景、稳定币性质与风险、潜在监管走向、对市场与用户的影响,以及建议的合规与技术路径等方面展开深入分析,帮助读者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与可能演进方向。 近年来,稳定币因其在加密市场与跨境支付中的重要性而成为监管关注的核心。所谓多方联合发行或多司法辖区发行的稳定币,通常指发行主体、储备资产、管理业务或赎回机制分布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稳定币项目。ESRB的担忧集中在此类模式可能带来的监管协调难题、跨境流动性风险和对欧盟金融稳定性的潜在威胁。
欧洲央行行长克里斯蒂娜·拉加德此前也多次强调,针对非欧盟实体发行的稳定币存在监管缺口,需要政策制定者予以重视。意大利央行官员在九月也公开表示,多方发行的稳定币可能对欧盟金融体系造成风险。 ESRB作为欧盟层面的宏观审慎监管机构,其建议的直接法律效力有限,但其权威性和政策影响力不可忽视。即便建议本身不能立即改变法律框架,也可能促使欧盟各成员国监管机构采取更严格的审查措施或出台限制性政策,从而间接影响市场规则与发行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像USDT(泰达币)等按美元计价的主要稳定币并不以欧元锚定,其存在性并未直接受到货币锚定因素限制,但跨境使用与结算仍可能触及欧盟监管重点。 在宏观层面,禁止或限制多方联合发行稳定币的出发点主要包括对金融稳定性的考量。
稳定币一旦规模化并与传统金融体系发生深度连接,可能在危机情境中触发赎回潮,导致相关资产价格剧烈波动并通过支付与结算渠道传染到银行体系。多司法辖区结构使得监管难以有效协同,信息披露、储备审计与危机处置路径可能出现断层,从而放大系统性风险。此外,跨境稳定币可能成为监管套利工具,规避较严格的本地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剧金融监管盲区。 从法律与政策工具来看,欧盟近年来并非没有动作。市场在密切关注欧洲委员会推出的加密资产监管框架,例如《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条例》(MiCA),以及欧央行推动的数字欧元探索计划。MiCA在确立市场准入、稳定币储备与透明度要求方面提供了较为明确的规则,但其覆盖范围与实施细节仍留有调整空间。
ESRB的建议若被采纳或被融入后续立法,可能在MiCA既有框架之外引入更严格的地域性或发行主体限定,要求稳定币发行与储备更贴合欧盟法律与监管监督。 数字欧元的推进在这一背景下显得尤为关键。欧央行官员Piero Cipollone曾表示,成员国或能在年底前就数字欧元达成一致,目标在2029年前完成可能的发行。数字欧元被视为提升欧洲金融主权和支付体系稳定性的工具,若欧盟对外部稳定币施加更高门槛,则数字欧元的战略意义将进一步凸显。对政策制定者而言,既要防范外部稳定币带来的风险,又要避免过度保护主义导致创新与竞争受阻,这是一个需要权衡的复杂命题。 对市场参与者而言,ESRB的建议意味着多个潜在影响层面。
首先,稳定币发行机构可能被要求将发行、储备或赎回机制严格本地化,接受欧盟监管与审计,这将提高合规成本,并可能改变产品的跨境流通性。第二,交易所、支付机构与金融机构在接纳某些跨境稳定币时可能面临更多合规审查,导致流动性迁移或交易对重构。第三,用户与企业若依赖特定稳定币进行跨境结算,可能需寻找替代方案或承受结算成本上升。 对于投资者而言,理解不同稳定币的发行结构与合规状况将成为风险管理的必要环节。集中持有在某一跨境发行的稳定币,在监管突然收紧时可能出现赎回受限或流动性受挤压的情形。机构投资者需评估对手方风险、赎回条款与储备资产的流动性。
个人用户也应关注稳定币的可兑换性、发行主体所在地法律保护与应急机制。 面对潜在的禁令与更严监管,稳定币发行方可以采取一系列策略以降低被市场排斥或合规受限的风险。提高储备资产透明度并接受独立审计,是建立信任的基础。将储备资产与发行主体在法律上更紧密地绑定,并在欧盟境内设置受监管实体或托管机构,可以降低监管摩擦。优化赎回机制,确保在欧元区用户能够便捷地兑换并获得法币,是维系市场接受度的关键。此外,改进治理架构、建立危机响应计划与与监管机构的沟通渠道,也能增强发行方在政策收紧情形下的韧性。
政策制定者在推进更严格监管时,也须权衡创新、效率与金融包容性。稳定币在跨境支付、微支付与数字资产经济中具有潜在的效率红利,简单的禁令可能会驱散有益的资金流或将创新推向监管较宽松的司法区。欧洲可以考虑在加强透明度、审计与本地监管可控性的同时,通过有条件的牌照制度与运行沙盒,支持合规创新。与此并行,推进数字欧元的可行性与互操作性设计,能为欧盟提供安全的数字结算选项,从而减少对外部稳定币的依赖。 从技术角度看,稳定币的风险不仅来自法律结构,也来自底层技术实现。跨链桥、智能合约与托管安排的脆弱性在过去已导致多起安全事件。
监管应鼓励并要求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备份与灾备测试。同时,跨境信息共享机制尤其重要,监管机构需要建立实时或近实时的数据交换与危机通报渠道,以便在赎回压力或流动性紧张时及时采取措施。 国际协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由于稳定币天然具有跨境属性,单一司法区的监管措施可能难以遏制风险或会引导活动转移至监管套利地带。欧盟可以在G20、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等多边平台上推动一致的监管标准,促成包括储备透明度、审计标准与紧急应对机制在内的全球规则。与主要货币发行国协商互信机制,能降低不同制度间的摩擦并提高跨境稳定币的可监管性。
在探讨可能的法律走向时,有几种情形值得关注。最温和的情形是通过更严格的披露、审计与资本或流动性要求来约束跨境发行行为,使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存在。中间情形可能要求发行主体在欧盟设立受监管的子实体或托管机构,并限制非欧盟主体对发行与储备的实际控制。最严厉的走向则可能直接禁止多方联合发行并限定在欧盟境内独立发行并以欧元为锚的稳定币。这些情形各有利弊:前者利于市场连续性与创新,后者则最大化地保护本地金融稳定性与货币主权。 市场参与者与监管者都应为多种情形做准备。
发行机构可以制定多方案合规路径,包括在必要时将储备与发行本地化、扩展合规团队并与欧盟监管对话。交易平台应评估潜在的流动性断链风险并建立替代接入方案与清算路径。支付服务提供者与企业用户应审视其结算管道并保留多样化的稳定币或法币结算选项。 对普通用户而言,理解稳定币并不等于完全依赖一种形式的数字货币,是基本的风险认知。保持资产的多元化、关注发行方的合规披露与赎回条款,并在选择用于支付或投资的稳定币时优先考虑透明度与可兑换性,将有助于降低潜在风险。 长期来看,欧盟对跨境稳定币的严格审视或将推动全球支付生态的重构。
数字欧元若能按计划稳步推进并实现良好的用户体验与互操作性,可能在区域内替代部分外部稳定币的功能。但数字主权与全球化支付的平衡并非易事,如何在开放的金融体系中确保本地法律的可执行性与金融稳定,仍是监管者面临的核心问题。 结论上,ESRB提出的建议反映了监管层对于跨境稳定币潜在系统性风险的高度警觉。无论最终是否演化为法律禁令,稳定币发行方、交易平台、金融机构与普通用户都应以更高的合规与风险管理标准为准绳,提前布局应对策略。欧盟与全球监管机构需要在防控系统性风险与支持金融科技创新之间寻求动态平衡,推动透明度、审计标准与跨境监管合作,从而为数字资产生态构建更加稳健且可持续的制度环境。未来的演进将取决于政策制定者的权衡、市场参与者的合规响应以及国际间的协调程度,所有相关方应保持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规则制定进程,确保金融稳定与创新并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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